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对所有案件中的数据进行适时巡逻 、从群众需求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 ,其中退回补充侦查案件6件,剖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非证据问题而导致案件延期及退查的情况 ,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 ,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监控,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1.46,实现简繁分流 ,更好地优化办案资源 ,固定证据。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环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在工作群中进行通报。在逮捕后两个月侦查期内,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 ,
工作中,严格控制退查比例;分析研判,缩短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