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30分,控成一名当事人来石棉县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相关事宜,功处长居石棉县,置起胡某某按照相关规定前往石棉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排查 。人发热事
石棉县法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及时将该人员近期行动轨迹相关情况报告石棉县法院党组和石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表示自己已到医院进行检查,有发热症状。处置得当,石棉县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发热事件,执勤法警对其进行例行体温检测时发现当事人胡某某(男 ,及时将检查情况向法院反馈,52岁)体温显示37.2℃,有效防控 ,无湖北旅居史 。同时对石棉县法院快速、胡某某再次来到石棉县法院,应对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