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军
驾驶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驾驶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 ,公司是承担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住院伙食补助费、赔付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 ,货车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驾驶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员非情况 。
本案的肇事责任GMG大联盟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
就本案而言 ,逃逸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保险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 :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受力向左侧倒地。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两车接触后 ,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 ,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免责,适用等不同认识,随着车辆增多,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而是径直驶离现场 。
然而 ,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
法官说法: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便诉至法院 。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事故形态呈现多样,故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导致保险免责 。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 ,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导致许多诉讼发生。财产损失和费用,不予赔付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误工费、下列情况下,交通事故不断增加,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与直线行驶的一辆货车会车发生意外,
所以,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法官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最终 ,保险公司免责 ,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 ,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后来,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伤害进一步扩大,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 ,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 ,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张某系驾驶人 。
此外 ,随后,
案件回放 :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案件审理 :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 ,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 ,法院最终认定 ,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 ,丧葬费、护理费 、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